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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党委第一至五、十一、十二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
关联律师:发布时间:2021-01-25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京师深圳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京师深圳各党支部通过组织支部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树牢“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此加强律所党支部建设,增强律师队伍与律所职业经理人团队的凝聚力、归属感。

京师深圳党委按照行业党委《关于开展 2020 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深律党通〔2021〕1 号文件精神,安排京师深圳第一、二、三、四、五、十一、十二党支部先后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联系对象参加会议,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2021年1月12日上午,京师深圳第一党支部决定成立三个党小组并选任了各党小组长,组内每一位党员各联系群众1-2名。全体党员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执业方向情况、分析了支部在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会上,全体党员分别对自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检查,并就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加强政治学习和做好“老带新”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2021年1月12日下午,京师深圳第五党支部为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觉悟和风险意识,结合前段时间行业党建考核标准进行了集中学习,会上全体党员分别就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了党内互评、党员民主测评。会议决定支部内每一位党员各联系群众1-2名。

2021年1月13日上午,京师深圳第四党支部会议集中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会议决定支部内每一位党员各联系群众1-2名,会议提议下一次组织生活由支部书记陈华同志牵头做专业化主题分享。

2021年1月14日下午,京师深圳第二党支部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2017年10月18日)篇,全体与会人员对照党章标准,找出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会议进行了党员民主评议,并对支部建在专业化发展上展开了积极讨论,会议决定支部内每一位党员各联系群众1-2名。

2021年1月15日下午,京师深圳第十二党支部会议集中学习党的理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之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2018年2月26日)篇,支部全体党员对照党章标准和支部建在专业化发展上展开了充分讨论,并进行了党员民主评议。

2021年1月19日上午,京师深圳第十一党支部会议集中学习党的理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之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2017年10月25日)篇,支部全体党员以提升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和组织凝聚力为主要抓点展开充分讨论,会议认为在党组织生活中可以吸收党员所联系的群众对象参与,以此增强党员群众凝聚力与归属感。会议最后进行了党员民主测评。

2021年1月21日上午,京师深圳第三党支部会议集中学习党的理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之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新境界(2018年5月4日)篇、胸怀两个大局,做好自己的事情(2019年5月21日)篇,支部全体党员通过对照党章标准检查自我,以自我批评为主,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日后的组织生活会以专业化发展作了酝酿讨论,会议还研究了党员联系群众的工作落实计划,最后全体党员作民主测评。

通过本次民主生活会,京师深圳各党支部将会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新的工作年度中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律师工作政治性较强,京师深圳始终坚持“党建带所建,党建促发展”作为战略指导,不断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牢牢把控律师队伍的先进性,积极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提高律所党员与群众的业务交流,以专业诠释担当,增强党组织与律所的凝聚力,做到法律业务与政治学习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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