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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所举行“香港婚姻与继承制度及案例分享”专题讲座
关联律师:发布时间:2026-01-23

 

2026年1月21日下午,京师深圳律所家族传承和财富管理中心在律所五楼多功能厅成功举办“香港婚姻与继承制度及案例分享”专题讲座。本次活动特邀香港律信大律师事务所周伟雄大律师及高叶律师行合伙人王铭泽律师担任主讲嘉宾,从香港律师的角度分享香港婚姻与继承制度及案例,系统解析两地相关法律制度异同,助力内地律师及客户进一步厘清跨境婚姻、继承事务中的法律适用与实务衔接。

 

开场致辞

 

李志忠主任在开场致辞中表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进程的不断深入,涉及香港与内地的跨境婚姻、继承及财富传承法律事务日益增多,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京师深圳律所一直致力于搭建跨境法律交流平台,推动两地法律实务与理论的互动融合。本次讲座围绕香港普通法制度下的婚姻家事与继承实务展开,旨在帮助内地律师与客户更清晰地理解两地法律差异,提升处理相关跨境法律事务的能力与信心。

 

主题分享

 

王铭泽律师聚焦于香港婚姻家事法律制度,系统解读了香港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则、法律基础及司法实践。他详细阐述了《婚姻诉讼条例》下法院管辖权的认定要素,并结合案例说明“惯常居住”“密切联系”等在实务中的灵活运用。同时,王律师进一步分析了跨境离婚中常见的“平行诉讼”问题,深入讲解了香港法院在处理管辖权冲突时适用的不方便法院原则与禁诉令机制。在子女安排方面,他阐释了以“子女最佳利益”为原则的管养权、照顾及管束权、探视权处理框架。此外,王律师还结合《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及终审法院案例,说明了香港法院在夫妻财产分割中采用的公平分配原则及五步分析法,并对婚前协议在香港的效力认定以及《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带来的两地判决互认新变化进行了实务解读。

 

 

周伟雄律师深入讲解了香港的遗产继承制度。他从遗嘱的有效要件出发,结合经典案例Banks v. Goodfellow,说明了普通法下认定遗嘱人意思能力的法律原则,并提示了遗嘱可能因形式瑕疵、胁迫、伪造等原因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在无遗嘱继承方面,周律师依据《无遗嘱者遗产条例》,清晰梳理了配偶、后嗣、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在不同情形下的遗产分配规则,并指出香港与内地继承制度在用语、继承人范围及顺序上的重要区别。他还系统介绍了香港的遗产承办程序,包括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书的申请。最后,周大律师以宗庆后遗产案为例,生动说明了香港法院如何依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通过颁布临时禁制令等方式辅助内地进行的遗产相关诉讼,展现了跨境遗产争议处理的实务联动机制。

 

 

未来,京师深圳律所将联合更多优秀同仁在专题培训、案件协作、学术研究等方面持续推进,持续搭建跨境法律实务交流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加系统、专业、跨法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致力于成为大湾区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领域可信赖的法律服务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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