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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师团队成功为客户追回海外款项
关联律师:发布时间:2022-09-22

近日,京师深圳律所郭丽团队方向律师及其助理成功为客户追回海外被欠运费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郭丽团队结合客户的需求、实际案情、标的、成本等内容,进行综合研判,为客户提供了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从开卷到结案,仅60个自然日便为客户追回了海外欠款,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与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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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与国内很多涉外案件存在共性,尤其是“案件标的小”这一点,大部分的企业主因为成本问题,选择放弃对欠款的追回,这也间接导致在众多的案例中,国人作为被告的案子比比皆是,大部分都是国外在国内诉中国人的案子,最高院的规定和解释也可以看到大多是对于中国被告的规定,而国人作为原告的案子却鲜有所见。

 

为此,郭丽团队主办律师方向以及助理根据本次案件的办案历程,总结了相关经验,以期为行业同仁提供些许借鉴,为更多企业主追诉海外欠款增加信心。
 
 

一、案件背景

以DDP交易模式的多式联运,地处中国大陆的债权人为多式联运的托运人追诉美国洛杉矶的债务人拖欠的运费款。本案标的总额美金5万左右,债权人追款4个月无果,决定委托律师处理。
 
 

二、办案过程

本案自开卷到结案60个自然日,诉后和解结案。
案件初期团队负责人郭丽,主办律师方向及助理,多次对该进行策略的研判和探讨。办案过程案涉美国加州的诉讼律师、破产律师、合伙人律师,中国大陆的调解及诉讼律师。
 
 

三、办案难点

1、关于案件策略问题
首先,该案件标的较小。众所周知,其他法域的律师收费都是小时计费,总额五万美金的案子在美国的律师费可能达到四万美金,对当事人而言,成本较高。调解虽然可降低费用,但是若调解失败后诉讼,前期的调解费用则白费。
 
其次,当事人对是否诉讼犹豫不定,多次询问可能达到的效果。最终,经过团队的耐心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先调解而后诉讼。现在回看,若直接诉讼,那么结案周期甚至可以在20天之内。
 
2、关于诉讼策略
首先,我们都知道的司法的属地性,若能在本地诉讼,在本地执行,是最好的选择;次之,持本地生效判决在与外执行;最后才是考虑域外诉讼,对于没有双方司法协助的国家而言,只能选择域外诉讼了。
 
对于本案,需要考虑在中国大陆诉讼是否可以执行被告在国内的财产?若没有可执行财产,是否可以域外执行?若在大陆诉讼被告的送达怎么解决?此处涉及三个方面:

1、生效判决怎么生效,其关键在于被告如何送达,中美司法域外送达的协定?

2、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在中国大陆执行还是在美国加州执行?

3、时间,若本地诉讼,历经送达、传唤、判决、执行,周期要多久?

其次在域外,也就是在美国加州本地诉讼,也要涉及两个方面:

1、生效判决的效力问题,什么程序多久的周期?

2、生效后如何执行?

下面我们看下二者的成本:
本地诉讼也就是中国大陆作为原告起诉美国的被告,中国的司法判决首先要经过合法的送达传唤审判使其生效。依据海牙送达公约,本地送达的周期一般在六个月左右,申请执行有需要几个月乃至更久的时间。这意味着少则半年,多则几年的诉讼成本。
 
域外加州本地诉讼,加州要经过前期案件的分流,若双方无异议,证据确实的情况下,一般程序就可以结案,但是需要有正确的被告送达地址和可执行的财产,因为美国的司法系统不像中国法院还帮你送达。这里有几个点需要强调下:

1、被告的地址必须是准确无误的,这样才能在送达后的21天里等待被告的答辩。

2、要确定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因为美国的法院不会给你查被告的财产信息。

3、要确定被告没有破产,若诉讼中破产,而又没有他其他的财产线索,若被告的财产又涉及到信托财产,则依据美国破产法第七章的规定,执行机会渺茫。

4、关于律所,美国的律所不仅是业务各有侧重,其关系网也是一样,即他们的办案网络,例如要确认有无被告地址、被告是否有资产等,每个律所的取证资源各异,探员合作不同。

 
 

四、办案总结

若案件标的较大,而在中国又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在中国诉讼是做好的选择;
若案件标的较大,而在中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待生效判决后,申请域外执行;
若案件标的较小,则需要快速解决,在美国本地诉讼不失为上策。
 
 

五、主要法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决定
2、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
3、1972年海牙取证公约
4、1979年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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