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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举行《虚开发票的罪与罚》主题沙龙
关联律师:发布时间:2021-02-26

虚开发票是我国涉税犯罪中发案率最高的犯罪,一直是刑法、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对该行为如何认定以及如何处罚,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诸多争议。

2021年1月28日,京师深圳在多功能厅举行《虚开发票的罪与罚》专题沙龙活动,邀请了京师深圳纵横法税团队曾凡胜律师担任主讲人,京师深圳部分律师参与交流。 

曾凡胜律师从实务经验出发,以丰富的案例为线索,梳理了发票虚开的几种情形,并围绕发票犯罪的特点、暴力虚开等实务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做了分享,并就不属于虚开发票的八种情形进一步讲解。关于“三流一致”的形式一致和实质一致问题,曾凡胜律师结合案例与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与介绍,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随后,曾凡胜律师从税法与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分析发票虚开的税法处罚规定以及刑法中虚开发票的量刑区间,并结合具体案例从律师辩护方向进行探讨,同时提及了实务中可采取的规避措施及税务律师的价值与能动性。 

针对发票虚开的税务处理,曾凡胜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对虚开发票、接受虚开发票的处理情形进行了梳理,主要包括追补税款,暂停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降低纳税信用评分等,并就虚开发票的“善意取得”的认定条件以及实务操作进行讲解。

面对真真实实的涉税风险,企业如何避开“虚开之险”?曾凡胜律师认为企业要做好以下工作:在交易前通过对交易对方的税务登记信息、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在交易时确保“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等各个各环节手续完整,在交易后保留证据避免损失。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类商事主体共存,各类企业在平时生产经营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遵循税法规定,合法经营盈利,才是规避涉税风险的正道。

整场讲座既融合了其从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剖析了税务稽查与虚开发票法律风险的前沿问题,提出企业预防虚开发票的建议,是对于法律知识的有益补充,颇有启发意义。在结束活动主要内容之后,曾凡胜律师还与律师们围绕实务中各类发票虚开情形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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