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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约还款被起诉?京师深圳律师为“借款人”反诉获赔32万
关联律师:发布时间:2022-10-28

案件概况

“借款人”未按约偿还借款,“出借人”起诉至福田区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京师深圳律师认真分析研判并调查取证,为“借款人”提起反诉,主张借款合同无效,判令反要求原告退还超额转账,“借款人”的诉求终获法院支持!出借人起诉不成,还被判退借款人30多万。明明是“借款人”,为何还能获得赔偿?

近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出借人的上诉,依法审结了这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案件背景

借款还款,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利息,也应得到法律的支持。然而具体情况须具体分析,如果出借人出借行为构成职业放贷,裁判结果将大相径庭。

 

本案中,“出借人”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分 39 笔向“借款人”进行有偿高利放贷。而“借款人”已向“出借人”转回多笔款项,而且经反复核算可知,所还款项数额已远远超出原告出借本金范围,“借款人”主张不仅不再拖欠“出借人”款项,相反,“出借人”应退还“借款人”超额支付部分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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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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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

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出借人”实质上属于职业放贷人,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无效,“借款人”反诉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无效的诉请, 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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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驳回了出借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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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关于“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2、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 53 条关于“未依法取得 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从事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件概况

“借款人”未按约偿还借款,“出借人”起诉至福田区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京师深圳律师认真分析研判并调查取证,为“借款人”提起反诉,主张借款合同无效,判令反要求原告退还超额转账,“借款人”的诉求终获法院支持!出借人起诉不成,还被判退借款人30多万。明明是“借款人”,为何还能获得赔偿?

 

近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出借人的上诉,依法审结了这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案件背景

借款还款,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利息,也应得到法律的支持。然而具体情况须具体分析,如果出借人出借行为构成职业放贷,裁判结果将大相径庭。

 

本案中,“出借人”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分 39 笔向“借款人”进行有偿高利放贷。而“借款人”已向“出借人”转回多笔款项,而且经反复核算可知,所还款项数额已远远超出原告出借本金范围,“借款人”主张不仅不再拖欠“出借人”款项,相反,“出借人”应退还“借款人”超额支付部分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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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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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

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出借人”实质上属于职业放贷人,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无效,“借款人”反诉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无效的诉请, 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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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驳回了出借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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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关于“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2、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 53 条关于“未依法取得 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从事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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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飞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京师深圳律所工会委员会委员

 

社会职务

腾讯青年行律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

深圳市南山区妇女联合会公益律师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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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伍叶律师

京师深圳律所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民商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攻方向:民商合同、企业法律顾问

价值观:公义公平、和睦是金、受托如山

办案风格:竭力调解、力促和睦、难免之诉、如同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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