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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举办优秀法律文书专题分享活动
关联律师:发布时间:2024-04-24

 

法律文书的撰写是法律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着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已成功举办两届“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其成效显著的同时也反映出一些撰写常见问题。2024年4月18日,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举办《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心目中的优秀法律文书》专题分享活动,帮助律师了解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对优秀法律文书的期望和标准,剖析优秀法律文书的特质,从而更好地理解司法程序和裁判思维,更加精准地把握法律文书的撰写技巧。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员贺树奎和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员钟振宇担任讲师,带来专题分享。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监事赵文捷、审判研究中心轮值主任赵静、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宏、周闫小宇、黄日丽和众多律所同仁参加本次活动,现场氛围热烈,座无虚席。

 

开场致辞

 

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轮值主任 赵静

 

赵静主任对各位参加活动的同仁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法律文书的撰写是律师必备的一项技能,它关系到律师个人的业务水平。为持续提升律师在这一领域的能力,审判研究中心每年都会举办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再以分享活动等不同形式给予大家及时的反馈和指导,履行其在专业引领上的责任。本次分享会特别邀请两位在法律文书撰写方面具有深刻的洞察力和丰富经验的讲师,他们的分享将帮助律师掌握撰写优秀法律文书的技巧,以更好地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作用。
 

专题分享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员  贺树奎

 

贺树奎主任就《优秀法律文书观察》主题,围绕文书格式、事实阐述和法律适用三方面展开深入讲解。关于文书格式,贺树奎主任以代理词格式为例,强调了符合法院规定、逻辑条理清晰、事实陈述完整的重要性,并提醒注意断句,使用简洁明确、无歧义的语言表达。在事实阐述方面,贺树奎主任以具体法律文书样本为示例,指出在阐述事实时,需要保持一定的客观性,并具备相关的依据和援引,以体现律师的专业性。同时,要从裁判者角度出发,确保裁判者能够正确理解法律文书的表达意图。关于法律适用,贺树奎主任强调了法律文书和学术论文在表达上的差异性,要避免向法理和法律原则逃逸。他提醒律师要注意法律法规名称和内容的正确书写。

 

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员  钟振宇

 

钟振宇律师从自身工作经验出发,深入探讨了法律文书如何赢得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的认可,以及成为优秀律师的秘诀。钟律师认为,律师在法律文书中发挥着隐形的主角作用。他们能够通过总结梳理法官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案件解决提供关键支持。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首先需要多学习、勤练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历,在法律文书书写时要有法官思维,注重文书的规范性、严谨性和实用性。处理案件时,钟律师建议先收集相关案例,然后根据案件思路和观点查找法律依据,最后仔细研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确保文书中证据的有效运用。

 

总结环节

 

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监事  赵文捷

 

在活动的总结环节,赵文捷律师对讲师的分享进行了精炼总结,并提出了法律文书撰写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点:逻辑清晰、有理有据、情理交融。赵文捷律师指出,逻辑清晰是法律文书撰写的基石。律师需要在文书中展现出严密的逻辑思维,使文书内容条理分明,便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法律人士理解和接受。有理有据则要求律师在文书中提出观点时,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为支持,确保文书的说服力。此外,情理交融强调律师在撰写法律文书时,既要注重法理也要分析情理,透过表面的法律关系看到背后的情理逻辑,代理观点贴近大众朴素的常情常理。

 

 
这次分享活动不仅是对法律文书撰写技巧的探讨,更是一次对法律专业精神的深化和对法律职业责任感的强化。通过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搭建的专业交流平台,强化了律师同仁间的相互学习和合作。
 

未来,京师深圳律所审判研究中心将继续致力于举办更多有学术意义和研究意义的活动,为律师们提供持续学习和成长的机会,让律师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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